关于开展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:
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“三化”建设要求,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记录,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,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,压实巡视整改责任,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,经研究决定,对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档案开展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各学院党委所管理的全体学生党员档案
二、核查内容
(一)核时间条件。重点查核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岁,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是否满足培养时限要求。
(二)核发展程序。重点查看党员档案,从发展党员5个阶段,确保发展程序到位。
(三)核会议记录。重点查看党支部会议记录,查阅发展党员过程中涉及的对象确定、考察、接收、转正等重要环节均应有支部大会(支委会)会议记录,参会人数是否符合要求,确保组织把关到位。
(四)核思想汇报。思想汇报内容陈旧,未结合撰写时期的新提法、新表述。
(五)核材料规范。重点查看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《入党志愿书》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》,逐项检查填写内容和审批盖章等情况,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。重点查看入党培养人意见、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否填写规范,是否存在由他人或学生本人代写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把做好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做好巡视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和深化基层党建“三化”建设的重要抓手,明确工作职责,压实工作责任。
(二)各学院党委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规定推进专项检查工作,坚持原则、从严把关。可采取支部自查、互查等形式开展,同时要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意识,不得组织非党员师生进行具体的审核检查工作,严格落实审核回避制度。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要严格保密,严禁对外公布或宣传。
(三)各学院党委要在自查基础上填写《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》。各学院党委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整立改,妥善处理审核发现的问题,并形成简要的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报告,于9月1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。
(四)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学院党委学生党员档案组织抽查,检查和抽查情况纳入各学院党委年度党建考核内容。
未尽事宜,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,联系人:曾繁坤,联系电话:83863117。
附件:1.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
2.学生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报告(参考结构)
南昌航空大学党委组织部
2023年9月3日